关于五一国际劳动节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赵孝颖发布时间:2020-05-12浏览次数:576

各党总支:

五一临近,根据上级纪委和学校党委要求,请提醒广大党员干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实施细则,持之以恒纠正“四风”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在节假日期间,严禁使用公车或者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服务对象的车辆进行踏青游、探亲访友、娱乐购物等活动;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土特产品;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借节日之机礼品、礼金、购物卡等;严禁违规组织公款旅游;严禁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严禁酒驾。

各级党组织要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各项工作;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发挥“头雁”作用严于律己,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要积极教育和约束,切实担负起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的责任

市纪委举报电话(027-82624205)、“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察局网(www.whdi.gov.cn)均接受理群众举报。希望各党总支,各位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学校纪委办公室积极落实监督责任,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并严肃追责问责。

学校纪委办、监察处联系方式:81806133、81805227189******67、189******98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20年4月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