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指南

一、纪检监察机构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的行为

2.监察对象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

3.党组织、党员对所受党纪处分或者纪检监察机构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监察机构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复审、复核申请。

4.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不予受理信访事项: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三、举报方式

电话举报:027-81806133、027-81706828

来信请寄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333号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纪检监察机构(邮编:430064)

来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文化大道333号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南校区)综合楼942办公室

网络举报:https://hubei.12388.gov.cn/wuhansh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