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端午节将至,为不断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续纠治“四风”,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营造祥和节俭、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现就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节假日期间,严禁违规吃喝、接受下级或者管理服务对象宴请;严禁餐饮浪费;严禁公款旅游、违规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等旅游活动安排;严禁收送名贵特产和礼品礼金;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严禁以各种名义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严禁酒驾;严禁违规操办婚庆事宜和各种变相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二、强化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将“两个维护”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高校毕业生返校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发挥职能监督作用,积极做好全体党员干部和教职工自律教育,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带头文明过节、勤俭节约、移风易俗。始终绷紧纪律规矩之弦,自觉抵制不正之风,不碰纪律红线,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简朴、安全、清廉过节。
三、强化执纪监督。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各党总支(党支部)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要坚持纠“四风”与树新风并举,保持正风肃纪高压态势,按照省、市纪委要求认真开展好专项检查,紧盯突出问题,紧盯“关键少数”,强化教育提醒,强化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对发现的节日期间“四风”问题快查严处,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
市纪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12388)、“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学校纪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81706835、81706828)、邮箱(wczyjcc@163.com)受理群众投诉举报。
中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委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