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
清明节将至,为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持之以恒纠正“四风”,请各党总支、各学院、各部门积极宣传清明节文明节俭的祭祀新风,全体党员干部要带头做好疫情防控,倡导廉洁、安全、文明、节俭的祭扫新风尚,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车或利用职权向管理和服务对象及其他单位借用车辆,进行私人祭扫、外出旅游、探亲访友等活动;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及管理服务对象组织健身、娱乐、相互宴请等活动;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严禁组织或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严禁借祭扫或亲属下葬之机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严禁值班饮酒、擅离岗位。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坚守纪律底线,廉洁自律、遵规守纪,带头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用文明的方式表达对已故亲人的怀念和追思。
各党总支书记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率先垂范,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廉洁纪律、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等,切实履行“一岗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
各基层党组织纪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要积极开展明察暗访,发现问题主动提醒、报告。学校纪检监察机构将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对违反纪律规定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严肃追责问责。
市纪委通过投诉举报电话(027-12388)、“廉洁武汉”APP、市纪委监委网站(www.whdi.gov.cn)等受理群众举报,学校纪委邮箱wczyjcc@163.com,联系方式:81806835、81806828;18986253367、18162569856、17771775790。
中共武汉城市职业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武汉市监委驻武汉城市职业学院 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