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警示

发布者:赵孝颖发布时间:2023-01-12浏览次数:810

        近期,武汉市委、市纪委相继部署关于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求严查典型案件,坚决防范“四风”反弹回潮风险,为奋力打造新时代英雄城市提供坚强作风保障。学校党委已召开会议学习传达,并制定《学校开展违规吃喝问题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1月11日,在全体中层干部会上进行了传达贯彻,全体校领导和全体中层干部在会上签订了《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抵制违规吃喝承诺书》。现将违规吃喝专项整治重点内容进一步提示如下:

(一)党政领导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违规接受私企业主宴请,为商人老板“站台背书”、搞利益勾兑和权钱交易。主要表现:指使、授意、接受企业老板支付、报销应由个人承担的吃喝费用,违规参加企业老板组织或支付费用的宴请,为企业老板“撑面子”、出谋划策,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权权交易等。

(二)领导干部之间违规相互吃请、“组团吃喝”,搞“小圈子”、相互请托办事、说情打招呼。主要表现:领导干部之间组织饭局拉关系、搞小圈子,以老乡会、战友会、校友会、球友会、牌友会以及红白喜事、年夜饭、联络感情、协调工作等名义组织或参加饭局,请托干预重大事项,说情打招呼,搞利益交换等。

(三)纪检监察干部甘做“局中人”,违规接受宴请,接受请托插手案件、打探案情。主要表现:违规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监督单位组织或支付费用的非公务宴请;接受请托违规打听举报人、举报内容、案件进展、措施使用、证据掌握、拟办意见等情况;违规为监督管理对象、涉案人员、利害关系人等打招呼说情、规避对抗组织调查、充当“掮客”以及跑风漏气、有案不交、压案不查等。

(四)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的场所、住宅小区“一桌餐”等隐蔽场所违规吃喝。主要表现:在企业和单位内部餐厅违规公款吃喝,组织、参加企业老板在私人会所或私人会所性质场所、住宅小区“一桌餐”等地点组织的宴请,以及为逃避监督到偏远地区或其他隐蔽性场所违规吃喝。

(五)违反招商引资、商务接待、公务接待规定超标准、超范围吃喝、饮酒。主要表现:同城吃请,超标准、超规格、超范围接待和陪餐,假借商务、公务之名违规宴请,接待中违规饮酒或违规饮用高档酒水,无公函、伪造公函接待以及“一函多餐”等。

请学校全体党员干部坚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守规矩、知敬畏、明底线、作表率,信守承诺,努力营造良好的校园政治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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